北京热线摘自北京商报讯(记者 陶凤
常蕾)3月19日,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,为确保因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而不能提供“在京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”的流动人口正常申领《北京市居住证》,北京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要求作出调整,企业社保缓缴将不影响个人居住证申领。
根据通知,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的,申领人提交的在京社保缴纳凭证需满足以下条件:3月申领,提交2019年9月、10月、11月、12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凭证;4月申领,提交2019年10月、11月、12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凭证;5月申领,提交2019年11月、12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凭证;6月和7月申领,提交2019年12月在京缴纳社保凭证;8月申领,提交2020年1月在京缴纳(补缴)社保凭证;9月至12月申领,以此类推。2021年1月恢复正常。
此外,申领人需在所提交的社保缴纳凭证上作出承诺,格式为“因本人就职单位(单位名称)缓缴社保,本人所提交凭证缺少×月、×月——社保缴纳记录,如有虚假,自愿接受惩戒。签名和日期”,由工作人员翻拍留存电子档案。
为应对冲击,疫情发生以来央地密集出台帮扶政策,在社保领域,通过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率,帮助企业共渡难关。“2月减免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1239亿元。”同日,在人社部举行的应对疫情相关工作进展发布会上,人社部副部长李忠透露。
“中小微企业受益最大,因免征社保费直接受益942亿元,大型企业因减收社保费直接受益209亿元。”李忠说。
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认为,以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小微企业好比国民经济中的“毛细血管”,在解决就业、增进财税收入、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“疫情之下,许多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经营被迫中断,而其收入和现金流成了最大的难题。”付一夫表示,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,减轻了经营成本负担。
日前,人社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《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》,其中规定在2-6月,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经营情况,实行免、减、缓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。
由于三部门出台阶段性降费通知的时间是2月20日,在此之前,部分企业已经正常缴纳了2月的社保费,已经缴纳的企业将如何处理呢?
“各地对2月部分企业已缴纳社保费都已经或正在进行处理。”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,按照三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,对应减免部分的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。
具体来看,截至目前,广东、广西、新疆和黑龙江已经基本处理完毕,天津、辽宁等10个省市正在分批进行退费。“其余省将在企业划型工作到位后开展后续退费工作,预计3月底前可以全部完成。”聂明隽指出。
对于接下来的减免情况,李忠介绍称,2-6月预计减免额在5000亿元以上。“各省上报的2月减免总额比三部门预计的要高一些,因此实际减免效果可能会大于预期。”聂明隽说。